关于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楹联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
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扎实开展,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促进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观点的广泛深入普及,营造浓厚的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氛围,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楹联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楹联主题
楹联作品要紧扣“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主题,进一步展现在全省学习实践活动和推进科学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讴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及各条战线涌现的先进典型,弘扬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建设和谐安徽激发出更大的工作热情、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楹联征集对象和时间
征集楹联活动的对象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活动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1月10日。
三、楹联创作要求
作品创作应遵守楹联、对联创作的基本规律,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讲究对仗,注重意境。行数一般为上下各一行,对联类字数不超过30字,楹联类字数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百字。 作品一律要求原创自撰,不得抄袭。
四、征集活动的组织
1、征文活动由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2、征集活动结束后,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20幅、二等奖30幅、三等奖50幅,同时评选出10名优秀组织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有关媒体上刊登获奖名单。
3、征集的楹联作品将择优在安徽日报、安徽先锋网上集中展示,并以获奖作品为内容,在春节期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送春联下基层”活动等。
4、市县作品由各省辖市负责收集、筛选并统一报送。省直机关、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的作品分别由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企业工委负责收集、筛选和报送。每个省辖市及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企业工委均限报50件推荐作品,报送作品采取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注明每幅楹联的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一式三份,于2009年1月10日之前报送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2609103,传真:2609148、2609149。
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省 文 化 厅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