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根据省委组织部内部明电《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工作告一段落的通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08]73号)精神,共产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活动告一段落。截止2008年7月22日,省直单位各级基层党组织不再收取党员个人交纳的“特殊党费”。
特此通知
省直工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