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通知
|
【字体:大 中 小】【2007-10-16】 【作者/来源 SysAdmin】 【阅读:
次】 【关 闭】 |
|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外事办、省委教育工委和省人事厅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留学回国人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具体情况请与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了解皖通字[2007]37号《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外交部党委、教育部党组、人事部党组<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
省直工委组织部
2007年10月16日 |
|
上一篇:对省直机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楹联征集”活动中获奖作品的通报 | 下一篇:通知 |
|